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0-053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聂新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收到股东聂新勇先生《关于所持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聂新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月内进行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433,434 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81%。
一、股东持股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日,聂新勇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33,4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1%,全部为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转增的股份。
二、股份减持计划
(一)减持股东名称:聂新勇。
(二)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三)股份来源: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四)减持数量:减持数量 433,4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1%,若减持期间有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五)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六)减持期间: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月内减持。
(七)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聂新勇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对股份限制流通及减持承诺中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其自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比例最高可至其持有的股份总额的 100%
(不包括公司上市后从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未来减持股票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归公司所有,由本人将款项交付给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聂新勇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聂新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聂新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聂新勇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六、备查文件
《关于所持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