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6 证券简称:迪瑞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8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 元(含税),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274,565,911 股为基数测算,预估本次现金分红总额 137,282,955.50 元(含税)。
若在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按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来计算最终的利润分配总额。
2、在分配方案公示后至实施前,公司本次分配方案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未发生变化,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274,565,911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4,565,91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01 深圳市华德欣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 08*****414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 01*****068 宋洁
4 01*****826 宋洁
5 00*****041 易湘苹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居路 3333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安国柱
咨询电话:0431-81931002
传真电话:0431-81931002
七、备查文件
1、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