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6 证券简称:迪瑞医疗 公告编号:2022-083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9 月 19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91 人。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88.71 万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84 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8 月 10 日,迪瑞医疗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有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迪瑞医疗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二)2022 年 8 月 10 日,迪瑞医疗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等与
本次股权激励有关的议案。
(三)2022 年 8 月 29 日,迪瑞医疗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
东大会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四)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8 月 29 日
(二)授予数量:288.71 万股
(三)授予人数:91 人
(四)授予价格:7.84 元/股
(五)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王学敏 董事、总经理 20 6.93% 0.07%
郑国明 董事、执行总经理 12 4.16% 0.04%
张海涛 副总经理 18 6.23% 0.07%
姜鹏 财务总监 16 5.54% 0.06%
魏国振 副总经理 16 5.54% 0.06%
牛丹丹 副总经理 12 4.16% 0.04%
张兴艳 副总经理 12 4.16% 0.04%
何浩会 副总经理 8 2.77% 0.03%
汪博 副总经理 8 2.77% 0.03%
安国柱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 2.77% 0.03%
张冬冬 副总经理 3.2 1.11% 0.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1 人) 133.2 46.14% 0.48%
中层管理人员(80 人) 155.51 53.86% 0.56%
合计(91 人) 288.71 100.00% 1.05%
(六)时间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
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定比 2021 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增长率(A) 定比 2021 年增长率(B)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 2022 38.89% 24.55% 20.89% 4.79%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 2023 79.21% 55.92% 42.89% 25.27%
解除限售期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之
一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则公司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达到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但未同时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则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解除限售比例计算方法如下:
业绩考核项目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解除限售比例
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X) X=40%+(A-An)/(Am-An)×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Y) Y=40%+(B-Bn)/(Bm-Bn)×60%
注:上述 X 和 Y 最高取值为 100%。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Y)×5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按照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岗位差异制定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细化考核指标,并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根据完成绩效额度,设置不能解除限售,部分解除限售或全部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八)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激励对象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激励对象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国明、牛丹丹、张冬冬、汪博、何浩会、张兴艳、安国柱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内存在批量非交易过户事项,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成解锁条件,公司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批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所致。除上述情况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8 月 29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 次 变 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773,570 8.64 +2,887,100 26,660,670 9.6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