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6 证券简称:迪瑞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7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05 月 27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07 人。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179.70 万股。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70 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03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
间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截至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和核查意见》。
(三)2021 年 5 月 13 日,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05 月 1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05 月 13 日
(二)授予数量:179.70 万股
(三)授予人数:107 人
(四)授予价格:12.70 元/股
(五)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郑国明 董事、执行总经理 6 3.34% 0.02%
牛丹丹 副总经理 5 2.78% 0.02%
张冬冬 副总经理 4 2.23% 0.01%
汪博 副总经理 4 2.23% 0.01%
何浩会 副总经理 4 2.23% 0.01%
张兴艳 财务总监 4 2.23% 0.01%
安国柱 董事会秘书、 4 2.23% 0.01%
副总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 100人 148.70 82.75% 0.54%
合计 107人) 179.70 100.00% 0.65%
(六)时间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与相应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
(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2020 年营业收入当中剔除合并的宁波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按照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岗位差异制定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细化考核指标,并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根据完成绩效额度,设置不能解除限售,部分解除限售或全部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八)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三、激励对象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3 名激励对象
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最终确定为 10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
数由 190.74 万股变更为 179.7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四、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27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691,170 8.95 +1,797,000 26,488,170 9.6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1,338,830 91.05 -1,797,000 249,541,830 90.40
合计 276,030,000 100 0 276,030,000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七、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A14066 号验资报告,对截止 2021 年 5 月 13 日止注册资本及股本
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截止 2021 年 5 月 13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郑国明等 107 名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实际缴纳限制性股票激励款为人民币 22,821,900.00 元,出资额中 1,797,000.00 元为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变化,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并缴存于贵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开立的 43***********88 账户内。
八、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公司最新扣除回购数股本
275,919,600 股摊薄计算,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