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6 证券简称:迪瑞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5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05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79.70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13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05 月 13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
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25 人,为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数量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0.74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7,603.00 万股的 0.69%。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郑国明 董事、执行总经理 6 3.15% 0.02%
牛丹丹 副总经理 5 2.62% 0.02%
张冬冬 副总经理 4 2.10% 0.01%
汪博 副总经理 4 2.10% 0.01%
何浩会 副总经理 4 2.10% 0.01%
张兴艳 财务总监 4 2.10% 0.01%
安国柱 董事会秘书、 4 2.10% 0.01%
副总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 159.74 83.75% 0.58%
(不超过 118 人)
合计(不超过 125 人) 190.74 100.00% 0.69%
(四)授予价格
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2.70 元/股。
(五)本计划的时间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解除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2020 年营业收入当中剔除合并的宁波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按照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岗位差异制定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细化考核指标,并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根据完成绩效额度,设置不能解除限售,部分解除限售或全部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本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03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
间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截至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和核查意见》。
(三)2021 年 5 月 13 日,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05 月 1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05 月 13 日
(二)授予数量:179.70 万股
(三)授予人数:107 人
(四)授予价格:12.70 元/股
(五)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授予限制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郑国明 董事、执行总经理 6 3.34% 0.02%
牛丹丹 副总经理 5 2.78% 0.02%
张冬冬 副总经理 4 2.23% 0.01%
汪博 副总经理 4 2.23% 0.01%
何浩会 副总经理 4 2.23% 0.01%
张兴艳 财务总监 4 2.23% 0.01%
安国柱 董事会秘书、 4 2.23% 0.01%
副总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 100 人 148.70 82.75% 0.54%
合计 107 人) 17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