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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瑞医疗: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0

迪瑞医疗: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96      证券简称:迪瑞医疗        公告编号:2020-084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宋勇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622,175 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1.6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宋勇先生的通知,宋勇先生拟减持公司股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宋勇

  2、股东持股情况介绍

  宋勇先生持本公司股份 18,488,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比例 6.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宋勇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22,175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约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 1.6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延长 6 个月。在满足上述锁定期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存在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2)在满足锁定期后 24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的,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股票

  (3)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公司股票在每个自然年度首次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成交均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不影响公司股票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推出以下股价稳定措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各自分别以上一年度年薪的 20%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延长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半年。

  (4)承诺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根据 2017 年 12 月 27 日出具《关于迪瑞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承诺在原减持计划截止时间
2018 年 3 月 10 日前,不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根据 2020 年 03 月 11 日出具《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并决定在原减持计划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20 日前,不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7)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①不越权干预迪瑞医疗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迪瑞医疗的利益。

  ②切实履行迪瑞医疗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迪瑞医疗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迪瑞医疗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迪瑞医疗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截至本公告日,宋勇先生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宋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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