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4-16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的
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7,647,720.19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862,169,665.95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 425,816,492.36 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40,100,794.58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40,100,794.58 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资本金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现有总
股本 519,822,97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470,900 股后 519,352,07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109,063,935.33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鉴于目前公司回购方案正在实施中,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3 年-2025 年)》,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履行的必要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风险提示
本次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