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39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本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
股票 38,631,344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12 元,收到股东认
缴股款共计人民币 699,999,953.28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 689,999,953.28 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9)010066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7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荆州沙市支行、招商银行荆州沙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 备
余额 注
湖北菲利华石 中国工商银行荆 已
英玻璃股份有 州沙市支行 1813002129200060531 324,989,977.99 0.00 注
限公司 销
湖北菲利华石 招商银行股份有 已
英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荆州沙北 121922023810602 365,009,975.29 0.00 注
限公司 支行 销
潜江菲利华石 招商银行股份有 已
英玻璃材料有 限公司荆州沙北 716900234010201 0.00 注
限公司 支行 销
合计 689,999,953.28 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成电路及光学用高性能石英玻璃项目》生产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潜江菲利华石英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公司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现有的生产厂区增加为公司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现有的生产厂区及潜江菲利华石英玻璃材料有限公司江汉盐化工业园盐化路现有的生产厂区,并以3,000 万元募集资金对潜江菲利华石英玻璃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集 差异 差异原
总投资 投资总额 资金总额 金额 因
集成电路及光学用高 30,331.00 28,400.00 29,493.25 1,093.25 项目建
性能石英玻璃项目 设需要
高性能纤维增强复合 项目建
材料制品生产建设项 27,007.00 26,900.00 27,830.74 930.74 设需要
目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4,700.00 13,699.79 -1,000.21
合 计 73,338.00 70,000.00 71,023.78 1,023.78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 年 1 月 15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专字
(2019)011868 号的《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为 12,422.90 万元,公
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为 184.89 万元。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3 月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及其他发行费用的置换。
2、已对外转让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 元。
2、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 2019、2020、2021 年度及 2022 年半年
报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预案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
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
附件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0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1,023.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其中:2019 年度 557.79
2020 年度 35,586.06
2021 年度 34,87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