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1-30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华”或“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通讯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学民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独立董事岳蓉女士、刘启亮先生、谢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商春利先生向董事会汇报的《2020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0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578,276.9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6%;实现营业利润278,734,250.2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08%;实现利润总额272,533,039.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61%;实现净利润239,451,852.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112,650.4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0%。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 2020 年 1 月至 12 月实现净利润(合并
报表口径)为 239,451,852.04 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8,112,650.41 元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利 润 为
816,636,023.89 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落实贯彻执行,对公司的持续健康经营和管理提供有效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2020 年度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或违规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召开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3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优化资金运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服务优质,公司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
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参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编制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1年-2023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