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4日证监许可[2019]143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
年 9 月 12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631,344.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12 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 70,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000.00 万元(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截至 2019 年 9 月 27 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
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010066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 金额(万元)
2019年9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00.00
2019年9月27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9,000.00
加:本年利息收入 303.81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557.7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8,746.0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的支出,先由使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纳入财务预算;具体支出时,使用部门提供付款依据(包括付款时间、方式和付款对象)报财务负责人审核,且单笔超过十万的必须由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荆州沙市支行(账
号 1813002129200060531)、招商银行荆州沙北支行(账号 121922023810602 分别开设了 1 个募
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万元)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荆州沙市支行 1813002129200060531 32,121.22
招商银行荆州沙北支行 121922023810602 36,624.80
合计 68,746.02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与保荐机构长江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荆州沙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7.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57.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截至期 截至期末 项目达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末累计 投资进度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 (%)(3)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生重大变
分变更) 额(2) =(2)/(1)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化
期
承诺投资项目
1、集成电路及光学用高性能石英玻璃项目 否 28,400.00 28,400.00 28.05 28.05 0.1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高性能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 否 26,900.00 26,900.00 509.74 509.74 1.8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流动资金 否 14,700.00 14,700.00 20.00 20.00 0.1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0,000.00 70,000.00 557.79 557.79 0.80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无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0,000.00 70,000.00 557.79 557.79 0.8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20 年 1 月 15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环
专字(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