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19-29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2019年2月13日,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利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邓家贵、吴学民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2019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披露公告(2019-07)。
2019年3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18年1月至12月实现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为16,158.29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21.53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168.02万元。
公司在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后,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0元(含税)。
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18-2020)》,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3月1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定的《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计划(2018-2020)》,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