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18-12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利华”或“公司”)于2018
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通讯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
学民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占公司董
事总数的 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岳蓉。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商春利先生汇报的《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认为 2017年度公司经营层充分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主要财务决算指标如下:
项目 2017年 2016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31 0.3685 12.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30 0.3677 12.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3990 0.3460 15.32%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7% 14.23% 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3.79% 13.36% 0.43%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3907 0.5331 -26.71%
量净额(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3.0293 4.1458 -26.93%
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22.04% 21.13% 0.91%
上述指标的变动原因分析详见公司2017年年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公司2017年1月至12月实现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为12,205.75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77.61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806.40万元。
公司在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后,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299,22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5元(含
税)。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2017年度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近几年来流动资金使用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运营需要,2018年
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上述综
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票据等银行授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包含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办理的全额质押业务;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及授信品种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
事会拟授权财务总监李再荣全权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
东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服务优质,公司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如下: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2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拟修订为: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数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