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长期应收款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长期应收款质押的议案》,同意中来民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常熟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中来民生将部分长期应收款质押给工商银行常熟支行,为其在工商银行常熟支行开展融资授信等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本次质押的长期应收款金额上限不超过质押时中来民生长期应收款余额,具体金额以签署合同为准。截至 2024 年 11月末,中来民生长期应收款余额约为 19.82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工商银行常熟支行成立于 1987 年 6 月 25 日,住所位于常熟市虞山街道海虞
北路 23 号,负责人为顾韬,主要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工商银行常熟支行与公司及中来民生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最高额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中来民生将持有的部分长期应收款质押给工商银行常熟支行,为其在双方约定的期间以及约定的最高余额内办理融资授信等业务时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等费用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四、质押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长期应收款质押可以拓宽控股子公司融资渠道,将流动性较低的长期应收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