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2023 年 4 月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3 年 04 月 24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汇会审[2023]4653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徐殷鹏、秦松涛
审计报告正文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来股份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来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收入确认/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中来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背板、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光伏应用系统等销售、光伏电站发电销售和电站业务。2022 年度,中来股份公司财务报表所示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 9,576,794,499.36 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 9,519,186,769.57 元,占营业收入的 99.40%。中来股份公司业务类型较多、产品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需要根
据不同的收入确认原则进行收入确认。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三),关于收入的披露详见附注五(四十三)。
由于营业收入是中来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中来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这一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光伏应用系统销售收入相关的信息系统,引入 IT 审计对相关系统运行有效性执行测试;
(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与历史同期对比、与同行业企业毛利率对比,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5)执行细节测试程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物流单、客户签收记录、提单、报关单、海关出口数据、回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
(6)针对户用光伏电站销售业务,检查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根据合同验收条款复核收入确认时点、方法、金额是否准确;
(7)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8)对报告期内新增的客户进行背景调查,检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9)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核实收入是否被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10)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1.事项描述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来股份公司财务报表所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3,094,593,156.08 元,坏账准备
为 人民币 214,703,595.05 元 , 账 面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2,879,889,561.03 元 ; 长 期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为 人 民币
2,338,055,307.21 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170,376,798.59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167,678,508.62 元。
关于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会计政策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十三)、三(二十),关于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的披露详见附注五(四)、五(十一)。
中来股份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除此之外,管理层基于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中来股份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折现、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年末账面余额重大,并且其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及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涉及管理层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估和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及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检查中来股份公司关于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减值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准则的相关规定;
(2)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基于客户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历史还款记录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评价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依据是否恰当;
(3)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了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选取样本测试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组合分类和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4)参考历史损失率及前瞻性信息,评价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的合理性;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折现率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5)对于识别出减值事件的长期应收款,获取中来股份公司单项计提减值计算表,测算其计算的准确性,对非单项计提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分析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金额和时点的合理性;
(6)重新计算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验证其计量的准确性;
(7)对期末余额较大或者本年发生额较大的客户进行函证;
(8)选取样本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四、其他信息
中来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
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来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来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中来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来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来股份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来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中来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
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 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殷鹏
(项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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