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 2023 年 3 月 2 日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
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曹路先生(董事长)、林建伟先生(副董事长)、何文军先生、骆红胜先生、费惠士先生、魏峥先生
独立董事:余学功先生、张天舒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周绍志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任期不得超过 6 年。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且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
1、战略委员会:曹路先生、林建伟先生、余学功先生,其中曹路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绍志先生、余学功先生、费惠士先生,其中周绍志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张天舒女士、周绍志先生、费惠士先生,其中张天舒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不低于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天舒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方小明先生(监事会主席)、张正龙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缪荷英女士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1、总经理:林建伟先生
2、副总经理:程旭东先生、邱国辉先生、于银珠女士
3、财务总监:于银珠女士
4、董事会秘书:李娜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周利兵先生
6、内部审计负责人:张洋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聘任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董事会秘书李娜女士及证券事务代表周利兵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联系电话:0512-52933702
传真:0512-52334544
电子邮箱:stock@jolywood.cn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提前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宋轶女士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将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轶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9,9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10%。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邱国辉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国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付特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付特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沈文忠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文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蒋文军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柳正晞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正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7、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颜迷迷女士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将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颜迷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谢建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将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建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0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06%。
9、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李文妮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将继续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且离任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公司对宋轶女士、邱国辉先生、张付特先生、沈文忠先生、蒋文军先生、柳正晞先生、颜迷迷女士、谢建军先生、李文妮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