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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15

中来股份: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原定任
期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 日,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
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并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完成了股份协
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融合发展的机制优势,同时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关于上述控制权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2023 年 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3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建伟先生提名,监事会同意推荐方小明先生、张正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转,在新一届监事选举产生并正式就任前,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2023 年 2 月 15 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方小明简历

  方小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综合监督)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小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风控(综合监督)部主任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正龙简历

  张正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公司行政部经理、安环部经理、行政部总监,2023年1月至今在公司总经办担任综合管理总监,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正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4%,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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