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7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暨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9年6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360,000股中来股份股票已于2019年6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证券账户名称: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1元/股,过户股数为2,360,000股。
根据《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规定,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已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届满,
且公司2019年业绩考核指标及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均已达标,该批股票出售后所获得的收益归属于持有人;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
计划第二批锁定期已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届满,但因公司 2020 年业绩考核指标
未达成,该批股票出售后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2021 年 7 月 15 日,第一批、
第二批股票已完成出售,出售数量 5,393,788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完成清
算及分配。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2019 年 4 月 23 日、2019
年 6 月 12 日、2021 年 6 月 11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发布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情况及可解锁股份数
根据《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 36 个月,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 40%。
如上所述,公司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2021 年 6 月 1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1 日)于 2022 年 6 月 11 日届满,可解锁股份数为 2019 年员工持
股计划总数的 40%,即共 3,595,8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
(二)业绩考核达标情况
1、公司层面关于第三批解锁的业绩考核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出售第三批解
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资金归全体持有人所有。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2]3018 号),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3,361,310.51 元,未能满足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的要求,因此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2、个人层面关于第三批解锁的绩效考核
员工个人绩效与其所在业务单元经营结果及个人企业文化评估结果挂钩,个人绩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评价。经人力资源部评估,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持有人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均达成。
三、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结合《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业绩考核
指标未达成,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第三批全部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利息(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但尚在员工持股存续期内(2019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1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五、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锁定期届满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同意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第三批全部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利息(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
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解锁期限已届满但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该批次股票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