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汇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正执业、作风严谨、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业务。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拟继续聘请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董事会将与中汇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历史沿革:中汇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中汇事务所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
中汇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中汇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78,81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2020年共承办11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年报收费总额共计9,984万元。中汇事务所具备中来股份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
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 1 次、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审计项目合伙人:徐殷鹏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汇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具备丰富的资本市场审计经验。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3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松涛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3月开始在中汇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
(3)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从业经历:自2000年9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2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
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多家企业IPO申报及上市公司年报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近三年复核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2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等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
素养,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事前审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该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工作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