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实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8.4.2 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包含外籍员工)。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包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建伟先生,中来民生(公司重要子公司)董事长张育政女士。林建伟先生与张育政女士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人员外,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鉴于《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3,060 万股调整为 3,051.9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12.90 万
股调整为 2,504.80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326 人调整为 323 人。
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相关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上述 323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2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2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504.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