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393 深市 中来股份


首页 公告 中来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中来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3

中来股份: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1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2021 年 1 月 12 日、2021 年 1 月 13 日、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暨公司提起仲裁、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详情参见相应公告,现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案件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一)仲裁案件情况

    1、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27 日,上海仲裁委员会经审查后受理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提出的如下仲裁争议案件:
《泓盛腾龙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沪仲案字第 0528号、《泓盛腾龙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沪仲案字第 0525号、《方际正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沪仲案字第 0524 号、《正帆顺风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沪仲案字第 0526 号。

    2、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2021)沪仲案字第 0528 号、(2021)沪仲案字第 0525 号已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开庭审理,(2021)沪仲案字第 0524 号、(2021)沪仲案字第 0526 号
已于 2021 年 7月 14 日开庭审理,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公司尚未收到仲裁庭审理结果。

    (二)诉讼案件情况

    1、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1)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下争
议案件,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方际正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苏 05
民初 201 号。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已向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下争议案
件,常熟市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泓盛腾龙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苏 0581 民初 927
号、《正帆顺风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苏 0581民初 1927 号。

    (2)为了查明案件对应的基金产品的资产具体情况,我方于(2021)苏 0581
民初 927 号、(2021)苏 0581 民初 1927 号案项下追加对应基金合同的管理人、
托管人为案件第三人。

    就诉讼案件公司提交的财产线索,法院依公司申请已完成股权、银行账户查封。

    2、进展情况

    (1)《方际正帆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
苏 05 民初 201 号:

    针对被告李萍萍提出管辖权异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1 年 4 月 8
日举行听证会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出具(2021)苏 05 民初 201 号民事裁定书
驳回被告管辖权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收悉李萍萍向法院递交的《管辖
权异议上诉状》,李萍萍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进一步开庭的通知。

    (2)《泓盛腾龙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苏 0581
民初 927 号、《正帆顺风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项下争议(2021)
苏 0581 民初 1927 号:

    因被告李萍萍就上述两案均提出管辖权异议,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收
到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 0581 民初 927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21)苏 0581 民初 1927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驳回了两案中李萍萍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此后被告李萍萍上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作出(2021)苏 05 民辖终 394 号、(2021)苏 05 民辖终 395
号裁定驳回李萍萍的上诉。

    (2021)苏 0581 民初 927 号、(2021)苏 0581 民初 1927 号案原定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 8:45、13:30 开庭。(2021)苏 0581 民初 927 号因诉讼文书
未能成功送达至基金管理人,原定 2021 年 7 月 30 日上午的正式开庭因此取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进一步开庭的通知。

    (2021)苏 0581 民初 1927 号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下午正式开庭,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审理结果。

    二、风险提示

    公司虽已委托律师团队采取法律手段提起仲裁及诉讼,并安排公司内部的专项小组进行持续的协调沟通,且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建伟先生承诺就本次私募基金事项诉讼和仲裁尚未追回部分的投资本金损失进行差额补足,但仲裁及诉讼结果、时间、以及后续执行的进度等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