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年产 16GW 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
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投资建设规模较大,项目总投资约56亿元,项目将分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建设8GW(建设周期为24个月),预计一期项目投资金额约30亿元,该投资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分期投入。
在不考虑公司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假设公司以截止2021年3月31日扣除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后的账面可用资金近3亿元左右投入该项目,建设一期项目预计仍需要筹措资金至少27亿元。经综合初步估算,本次项目需筹措资金总额约为30亿元,筹措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借款、股权融资等,具体融资方式的确定、融资过程中面临的各项审议程序能否审议通过、最终能否足额筹集资金尚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本次资金筹措金额较大,且公司自身可用资金有限,若公司因资金筹措未顺利到位,则可能面临该项目无法启动、项目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2、若项目资金能够筹措到位,则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此外,项目投资落实情况及未来运营中还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项目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公司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
序,同时交易对方亦将履行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能否审议通过尚存在一定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项目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22日,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山西华阳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阳中来”)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山西华阳中来拟在山西投资新能源产业光伏项目,建设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6亿元人民币,项目将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8GW(建设期24个月),一期投资金额约3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2、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方的基本情况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于2016年11月4日成立,由太原都市圈核心区域内的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国家级开发区,太原工业园区、山西榆次工业园区、山
西科技创新城等3个省级开发区以及山西大学城产业园区,共8个产学研园区整合而成,并向南、向北建立扩展区,总规划面积约600平方公里;为我国首个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
公司、山西华阳中来与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
2、实施主体:山西华阳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具体地址以项目实际取得的土地地址为准)
4、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项目将分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8GW
5、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6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建设8GW投资金额约3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总周期为36个月,其中一期项目为24个月。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乙方一: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山西华阳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
年产 16GW 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
(二)项目投资及建设周期
项目总投资约 56 亿元;项目建设总周期为 36 个月,其中一期项目为 24 个
月,建设规模为 8GW。
(三)项目用地
项目建设规划用地不少于 600 亩。按照乙方项目总体规划及建设计划供地,
具体数字以乙方实际取得土地面积为准。
(四)甲方职责
1、负责完成乙方意向地块的土地清表等工作,确保达到净地出让的条件。
2、依法协调土地部门启动乙方意向地块的出让程序。
3、如乙方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套(按阶段要求予以提供)。
4、为乙方提供工商、税务、经济、科技、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安监、消防、市政、统计等各方面服务。
5、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扶持政策。
(五)乙方职责
1、乙方严格遵照本协议的约定,并在协议签订后 60 日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
可执行的投资及建设计划,保障项目按期建成投产。
2、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五年内项目总投资约 56 亿元。
3、乙方落实好建设资金,保障建设资金按时支付。
4、乙方经甲方相关会议议定、明确预选址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后,应立即开展项目备案、能评、环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土方作业、地勘、试桩等开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或土地已经省政府批准、成为建设用地后的打桩等工作。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直接或间接的将本协议确定的项目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并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方予以与实际损失相当的赔偿。
(七)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自双方完成全部内部及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生效。
2、与本协议有关的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合作将进一步加快公司在高效单晶电池领域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高效电池产能的扩张,为公司实现 N 型单晶电池技术的高效化、产能的规模化奠定基础,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光伏产业的发展后劲,预计项目投产后,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1)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投资建设规模较大,项目总投资约56亿元,项目将分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建设8GW(建设周期为24个月),预计一期项目投资金额约30亿元,该投资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分期投入。
在不考虑公司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假设公司以截止2021年3月31日扣除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后的账面可用资金近3亿元左右投入该项目,建设一期项目预计仍需要筹措资金至少27亿元。经综合初步估算,本次项目需筹措资金为30亿元,筹措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借款、股权融资等,具体融资方式的确定、融资过程中面临的各项审议程序能否审议通过、最终能否足额筹集资金尚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本次资金筹措金额较大,且公司自身可用资金有限,若公司因资金筹措未顺利到位,则可能面临该项目无法启动、项目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2)若项目资金能够筹措到位,则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
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此外,项目投资落实情况及未来运营中还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项目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公司年产16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同时交易对方亦将履行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能否审议通过尚存在一定的风险。
(4)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战略布局所作出的审慎决策,但该项目的运行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把已有的包括业务运营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较为科学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落实到该项目,促使该项目稳定较快发展。
六、其他事项
本次协议项目中提及的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等数值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后续如有重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