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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中来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96,658,413.4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00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06,593,236.2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09,934,822.8 元,扣除 2019 年度现
金分红 151,222,371.90 元,年末合计未分配利润 655,370,864.35 元。

  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以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 2021 年
4 月 22 日的股份总额 778,305,2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
增 4 股,合计转增 311,322,102 股(注: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89,627,358 股。

  2、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
等的相关规定,鉴于目前公司处于重要发展时期,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3、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4、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该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5、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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