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
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对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
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变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9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277,926.8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89,722,073.11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3 月 2 日出具天健验〔2019〕34 号《验证报告》审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以及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150,454.00 50,000.00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 50,369.00 37,990.00
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2,010.00 12,010.00
合计 212,833.00 100,000.00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下表中项目总投资额合计为 212,833.00 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投资额为 150,454.00 万元,其中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
50,00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项目名称 未使用金额
投资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50,000.00 - 50,000.00
N 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 2GW 组件项目 37,990.00 12,045.74 25,944.26
高效电池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12,010.00 1,210.80 10,799.20
合计 100,000 13,256.54 86,743.4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及调整项目投资总
额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期事项及原因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
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来光能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来光能科技”),实施地点为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后,恰逢电池重要的原材料-硅片正在进
行第三次尺寸变革,边距尺寸从158.75mm突破至166mm,而后又推出182mm、210mm
尺寸,硅片大型化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但尚未在行业内达成统一标准。公司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来光能科技(衢州)有限公司积极协调推进项目建设,但因外部环境变化,配套条件未达到项目启动要求。硅片尺寸的变化直接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设备选型和工艺优化安排;同时公司一直持续推进 N 型单晶电池的技术研发、工艺改进,努力提升电池转换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在综合考虑行业、市场、公司技术工艺等情况下,公司暂缓了募投项目建设,但募投项目可行性并未发生变化。
经综合考虑,公司将采取集约化规模化的管理方式,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和基础配套投资成本,公司拟在投建产能、投建产品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将“年产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来光能科技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中来光电”),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变更为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泰州中来光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泰州中来光电76.17%股权,泰州市姜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龙翔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家姜堰国资企业战略入股合计持有泰州中来光电 23.83%股权。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后,将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按照五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泰州中来光电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后续实施。
此次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中来光能科技变更为泰州中来光电,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变更为江苏省泰州市的原因主要为,一方面泰州中来光电作为“年产2.1GW N型单晶双面太阳能电池项目”、“N型双面高效电池配套2GW组件项目”的实施主体,具备经验丰富、成熟的项目建设团队和管理团队,具备承接本次新项目的能力;另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拟在泰州中来光电现有的厂房内实施,厂房现已具备设备入场、安装的各项条件,有利于大幅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泰州中来光电将合计拥有 3.6GW 高效电池产能,未来将在采购、销售等业务层面以及成本管控方面进一步发挥规模化优势。
此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管理结构,更好地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
同时,为更好的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需求,
拟将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的建设完成期由 2021
年 3 月 31 日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类别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主体 中来光能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 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
达到预定可可使用状态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期
(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事项及原因
公司“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原计划在衢州通过租赁
厂房进行改造及新增相关配套设施后实施,且公司于 2018 年初启动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项目,项目总投资按照当时各项建设所需工程、设备等市场价格进行测
算并预计。随着光伏行业的持续发展,光伏各环节设备国产化已基本实现,投资
成本大幅下降,且公司本次拟将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泰州中来光电,实施
地点变更至姜堰经济开发区泰州中来光电现有厂区内,不会新增土地和厂房,有
利于更好地整合公司内部资源,节约成本。
综上,经公司审慎研究和测算后,决定将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1.5GW N
型单晶双面 TOPCon 电池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50,000.0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
资额为 50,000.00 万元,具体投资总额、投资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金额
投资总额 150,454.00 50,000.00 100,454.00
建筑工程费 25,345.00 8,434.00 16,911.00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13,658.00 33,349.95 80,308.05
办公软硬件及交通设备 900.00 50.00 850.00
投资结构
其他费用 500.00 34.00 466.00
预备费 1,404.00 500.00 904.00
铺底流动资金 8,647.00 7,632.05 1,014.95
合计 150,454.00 50,000.00 100,454.00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投资结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