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暨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终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的通知:2020年8月7日,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与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江能投”)签署了《<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终止股份转让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概述
2020年6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与乌江能投签署了《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及《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拟将其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146,901,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745%,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总股本的18.8784%)分次协议转让给乌江能投;并拟在第一次协议转让后将其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124,985,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58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总股本的16.0621%)对应的表决权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乌江能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转
让事宜及表决权委托事宜尚未获得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批通过及未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和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情况
自双方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及《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以来,交易双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但双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等重大事项未能达成一致,经各方慎重考虑及反复论证,一致决定解除《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及《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并于2020年8月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及《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终止,协议项下任何条款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且不再执行;本次解除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互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股份转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日常经营和财务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
四、备查文件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框架协议>、<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