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
长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 2015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光证资管-中来股份-来宝 5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来宝5 号”),来宝 5 号主要以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中来股份股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来宝 5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2015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相关公告。
2015 年 6 月 24 日至 2015 年 6 月 25 日,来宝 5 号管理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525,048 股,占当时公
司总股本的 0.44%。本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 2015 年 6 月 26 日至 2016 年 6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2017 年半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权益分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 1,190,47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所持股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
根据《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 60 个月,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届满,所持股票
尚未卖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为了维护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经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将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
在存续期内,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光证资管-中来股份-来宝 5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中来股份全部股份,并根据《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规定进行相关权益分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延长事宜已经出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中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在表决时已履行了回避义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期
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