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ST 腾信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暨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针对 2021 年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非标审计意见事项,公司会计师尚未取得确实充分的审计证据,仍有部分重要审计证据尚未完全获取,仍有部分重要的审计程序尚未完成,公司目前尚未消除 2021 年审计报告中涉及的非标审计意见,公司存在 2022 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同时,截至目前,由于仍处于审计、核查阶段,公司可能存在经审计的 2022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可能存在所有者权益大幅减少,净资产为负的情形,结合公司计划的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及目前的审计进展,公司存在较高的退市风险,但应以审计机构出具的最终专项报告为准。若公司 2022年度报告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定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换届后,公司
管理层会及时向新一届董事会汇报详细的审计工作进展,竭尽全力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的如期披露。但不排除公司新一届董监高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发表异议或年度报告被否决,导致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申请延期披露或无法如期披露的风险。如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未法定期限内披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公司控股股东徐炜先生因公司增资及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诉讼,其所持有的公司 42,979,1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及限售流通股将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10 时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
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本次徐炜先生因其股份将被拍卖,可能导致被动减持股份。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该部分股份全部被司法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会发生变化,有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或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公司存在的退市风险!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田炳信先生(其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和备案手续。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田炳信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田炳信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联系电话:010-65809299
电子邮箱:board@tensynch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5 号院 1 号楼亿利生态广场 14 层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董事长田炳信先生简历
田炳信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1956 年 10 出生,博士研究生
学历。2009 年至 2010 年曾任职于香港文汇报,担任社长助理一职。2011 年至2014 年任职于香港《成报》,担任社长一职。2014 年至 2020 年加入港澳传媒集团,担任董事长一职同时兼任《港澳日报》社长一职。2008 年至 2014 年曾担任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72,后简称“中炬高新”)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4 年至 2020 年,担任中炬
高新监事会监事长一职,2015 年 10 月至 2019 年任乐视网监事。2015 年 5 月至
今曾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田炳信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4 所规定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 经过公司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田炳信先生曾因本公司之前的涉诉被申请强制执行的诉讼案件被限制高消费;同时由于之前在其任期内的公司违规担保事项被中国证券会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对董监高的任职要求,因其纪律处分和被限制高消费是因公司涉及和信息披露相关违规事项造成,并非其个人原因,且领导公司管理层对于相关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整改。鉴于田炳信先生多年对公司的重大贡献及管理经验,同意选举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