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腾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重大事项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与公司第二大股东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已如约向共同开立的银行共管账户汇入30%股份转让预付款。双方约定在预付款进入共管账户之日10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提交标的股权转让的申请材料,并办理深交所相关审批手续。
2、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且存在减持比例的限制,无法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完成股份转让,预计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份解除后12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委托表决权等方式分步完成实际控制权的转让。
3、涉及实际控制权变更事项及正式法律文件签署尚需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公司实际控制人向青岛浩基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如采取委托表决权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可能触发要约收购。目前各方正积极推进,涉及实际控制权拟变更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信股份”)实际控制人徐炜先生拟联合公司第二大股东特思尔大宇宙(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思尔”)引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合作伙伴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浩基”),目前正在筹划重大合作事项,如合作成功,该事项将涉及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腾信股份,证券代码:300392)于2018年6月
5日(周二)开市起停牌,2018年6月6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2018年6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暨公司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2018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2018年6月25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2018年7月2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二),2018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2018年8月8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一、上述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1、公司股东特思尔于2018年6月29日与青岛浩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北京腾新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北京腾新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8年8月8日,公司股东特思尔与青岛浩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2、近日,公司接到青岛浩基的通知,青岛浩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已于2018年8月13日如约向与特思尔共同开立的银行共管账户汇入30%股份转让预付款。双方约定在预付款进入共管账户之日10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提交标的股权转让的申请材料,并办理深交所相关审批手续。
3、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于壹个月内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业务,解限后12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委托表决权等方式分步向青岛浩基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和实际控制权。如采取委托表决权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可能触发要约收购。双方就转让股权事宜正继续积极推进中,合作方案仍需进一步沟通。合作细节以最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等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尚未解除限售且存在减持比例的限制,预计无法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完成股份转让,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限售股份解除并上市流通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0%。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涉及实际控制权变更事项及正式法律文件签署尚需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目前具体协议转让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协议转让将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合作细节以最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等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3、公司实际控制人向青岛浩基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如采取委托表决权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可能触发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发布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