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长药控股 编号:2024-033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5 月 21 日 9:15-15:00。
4、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天马大道特69 号)
6、会议主持人:公司代董事长韩庆凯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8 名,所持(代理)股份 74,218,228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21.184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名,所持(代理)股份56,423,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6.105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名,代表股份 17,794,6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079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74,218,228 股;74,200,4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17,7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况如下:95,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19%;17,77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8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74,218,228 股;74,200,4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17,7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况如下:95,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19%;17,77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8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74,218,228 股;74,200,4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17,7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况如下:95,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19%;17,77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8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74,218,228 股;74,200,4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17,7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况如下:95,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19%;17,77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8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74,218,228 股;74,200,4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17,7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况如下:95,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19%;17,77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8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74,218,228 股;74,200,4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17,7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况如下:95,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19%;17,77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8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74,218,228 股;74,200,4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17,7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况如下:95,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19%;17,77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8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74,218,228 股;74,200,4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17,7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况如下:95,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19%;17,77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8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关于关联方债权债务转让及资金占用清偿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74,218,228 股;74,200,4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17,7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况如下:95,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19%;17,77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8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74,218,228 股;74,200,45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17,775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外)的表决情况如下:95,6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19%;17,775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781%;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
于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