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康跃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9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跃科技”)于2020年11月27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寿光市康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跃投资”)《关于计划减持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康跃投资共计持有公司54,250,772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52,749,5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501,2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49%。
康跃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020,1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将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一、拟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持有公司股票 持股占公司 持有无限售条 持有有限售条
姓名 股东类型 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 件流通股总数 件流通股总数
例 (股) (股)
寿光市康跃投 5%以上股东 54,250,772 15.49% 52,749,500 1,501,272
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通过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而获得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股份数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21,020,16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将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康跃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康跃投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限售承诺
自康跃科技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康跃投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康跃投资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也不由康跃科技回购康跃投资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所持康跃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康跃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康跃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康跃投资持有康跃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减持承诺
自康跃科技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康跃投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康跃投资持有的康跃科技股份,也不由康跃科技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康跃投资拟减持康跃科技股票,将通知康跃科技并确保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如下:
①上述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 1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股数量的 10%;
②减持价格不低于康跃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减持前康跃科技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康跃投资在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时承诺
自康跃投资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配套融资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康跃投资不转让其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康跃科技 10,500 万股股份。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承诺期限内,康跃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康跃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康跃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康跃投资《关于计划减持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康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