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4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春盛源签署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春盛源”)于近期竞得江西省奉新县金子峰—宜丰县左家里矿区陶瓷土(含锂)矿采矿权。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宇科技”)拥有成熟的运营管理和技术团队,在矿产勘探和开采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支持宜春盛源业务更好发展,本着促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合作模式,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引入飞宇科技作为合作方入股宜春盛源共同参与宜春盛源的后续经营管理。
为此,奉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新时代”)、飞宇科技以及宜春盛源签署《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宜春盛源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未实缴),奉新时代将持有宜春盛源 45%的股权以 0 元(未实缴)转让给合作方飞宇科技,股权转让完成后奉新时代及飞宇科技将按照持有宜春盛源的股权比例对宜春盛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为 260,000 万元,其中奉新时代的增资金额为 143,000 万元,飞宇科技的增资金额为 117,000 万元。前述股权转让暨增资完成后,宜春盛源的注册资本将增至 270,000 万元,其中奉新时代持股 55%,
认缴 148,500 万元;飞宇科技持股 45%,认缴 121,500 万元;宜春盛源仍为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内孙公司。
(二)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5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转让孙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孙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1MA364KKE6N
4、法定代表人:潘龙辉
5、注册资本:20,00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长青大道 888 号
8、股权结构:江西九岭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飞宇科技 100%股权。
9、关联关系:公司与飞宇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飞宇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宜春盛源锂业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1MA3AMXQ23K
5、法定代表人:毛美林
6、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工南大道 3999 号
9、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宜春盛源的资产总
额为 157,900,086.56 元,负债总额为 158,159,041.67 元,净资产为-258,955.11 元,
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258,955.11 元。
10、股权结构:奉新时代持有宜春盛源 100%股权。
11、经查询,宜春盛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本次增资出资方式:奉新时代及飞宇科技均以货币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
(1)奉新时代将其持有宜春盛源的 4,500 万元的注册资本(均未实缴)以 0
元的对价转让给飞宇科技(下称“前序转让”)。
(2)前序转让完成后,各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实缴出资义务。
2、增资
(1)前序转让完成后,奉新时代、飞宇科技按照前序转让完成后的股权比例同比例对宜春盛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为 26.00 亿元,其中奉新时代的增资金额为 14.30 亿元,飞宇科技的增资金额为 11.70 亿元。
(2)各方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实缴出资义务。
3、股权转让暨增资前后,宜春盛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转让暨增资前 股权转让暨增资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万元) (%) (万元) (%)
1 奉新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148,500.00 55.00
2 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121,500.00 4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70,000.00 100.00
4、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组成安排
宜春盛源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奉新时代有权提名 2 人,飞宇科技
有权提名 1 人,由公司股东会根据前述提名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设总经理、财务总监各 1 名,由奉新时代提名人选,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5、违约条款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使守约方遭受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支出、负债或损失,则违约一方应就该等费用、支出、负债或损失向守约方赔偿,以使守约方免受损害。
6、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产品销售
奉新时代与飞宇科技根据其对于宜春盛源的实缴出资比例享有后续宜春盛源生产的全部锂精矿产品的买入权,宜春盛源生产的全部锂精矿产品应按照股东对公司的实缴出资比例出售给奉新时代和飞宇科技(或其各自指定的关联方)。具体承销安排以宜春盛源与股东方(或其关联方)后续签署的承销协议的约定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对协议当事人产生依赖性。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