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及时反映公司的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
加以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 83,753.7178 万元。 83,075.0788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37,537,178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 830,750,788 股,
2 股,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
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