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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新能:关于子公司签署产品供应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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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9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产品供应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履行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近三年披露的其它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七、其他相关说明第 1 条”之相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概况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锂业”)、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天华”)(天宜锂业和四川天华以下合称“卖方”)与 Ford Motor Company签署了《氢氧化锂承购协议》,协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氢氧化锂产品的购销事宜协商一致,建立合作关系。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Ford Motor Company 是一家生产和销售一系列品牌车型并提供服务的全球
性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与 Ford Motor Company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31 日

  2、协议履行期限

  协议履行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三年,且到期前买方可以选择将协议期
限延长至五年,直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

  3、供应量要求

  卖方2025年-2029年出售氢氧化锂的总数量合计72,500±10%公吨,具体供应
 数量以双方另行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

    4、价格规定

    产品价格根据双方约定的定价公式进行计算确定。

    5、其他:协议对产品规格、计量和测试、税收、保密性、违约条款、适用 法律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氢氧化锂承购协议》,有利于公司未来氢氧化锂产品的销售, 本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协 议对协议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履行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采购订 单等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协议双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 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协议的履行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合作协议签署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近三年披露的签订框架协议情况如下:

      协议名称                    协议对方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锂辉石精矿扩产及5年        巴西AMG矿业公司        2021年1月13日    履行中

    独家合作协议》

    《承购协议》            Dathcom Mining SA及        2021年3月30日    履行中
                            AVZ International Pty. Ltd.,

《销售合同(2023-2025)》  爱思开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  履行中

 《2023-2025年战略合作      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4日  履行中
      协议书》

 《氢氧化锂供应协议》        某全球知名汽车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履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已 于2023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进行增持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 监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 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 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八、备查文件

    交易双方签署的《氢氧化锂承购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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