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1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3]230Z0132 号《审计报告》,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96,436,098.68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159,643,609.8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4,547,674.51 元,减去 2022
年度实施分配 2021 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 291,440,269.00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为 1,449,899,894.32 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拟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40,402,8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0 元(含税),共计派发 1,280,805,736.00 元,不送红股,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股份,共计转增 192,120,860 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32,523,728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
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既考虑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又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