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9 号)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297,210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2.89 元 /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765,999,436.90 元。上述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588,105,658 股变更为 640,402,868 股,公
司的注册资本由 588,105,658 元变更为 640,402,868 元。
为及时反映公司的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拟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 58,810.5658 万元。 64,040.2868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88,105,658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 640,402,868
2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