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79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30,000.00 万元(含 330,000.00 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展的资金需求,促进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在原有授信的基础上,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 330,000.00 万元(含 330,000.00 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开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额度、开立信用证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外汇业务、低风险业务额度及其他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开发所需的各类银行业务等。
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对授信银行将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进行选择,向各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的
授信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上述银行签订相关授信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需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银行借贷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及业务的拓展,且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或损害公司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