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2-042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2 年 3 月 4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90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70.39 元/股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4 日,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 90 万股,授予价格为 70.39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 占目前总股
票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TAY CHIN SIANG 中层管理人员 马来西亚 5 0.69% 0.01%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25 86.81% 1.07%
(122 人)
首次授予合计 630 87.50% 1.08%
预留 90 12.50% 0.15%
合计 720 100.00% 1.24%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 1,316 万股,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4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6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2023 年两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130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2-2024 年三年的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21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2 月 9 日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2 年 3 月 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22 名激励对象 625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3 月 4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29 名激励对象 90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2 年 3 月 4 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90 万股。
(三)预留授予人数:29 名。
(四)预留授予价格:70.39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