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21-035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230Z2084 号《审计报告》,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7,416,597.7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741,659.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6,586,776.39元,减去2020年度实施分配2019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 27,563,800.00 元,母公司 2020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84,697,914.34 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结合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公司拟以截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总
股本 582,880,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共
计派发58,288,053.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既考虑到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时又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