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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89 深市 艾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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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6

艾比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0-08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 20 层 A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航飞先生主持,应当与会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修订后的《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助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任聪妮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聪妮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
附件:任聪妮女士的简历

  任聪妮女士:女,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广东金融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4 年 8 月入职公司,现任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截至本公告日,任聪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发生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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