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388 深市 节能国祯


首页 公告 节能国祯: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节能国祯: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1

节能国祯: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2-039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7月1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与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宿州经开区污水厂改扩建项目(EPC)的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污水厂改扩建项目(EPC)

  2、标段(包)编号:EP-SZGC20220600101

  3、项目成交人名称: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牵头方)、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工程建设费用——人民币166,668,000.00元

  5、中标内容:新建构筑物单体包括浅层汽浮池、微电解、水解酸化池、膜格栅池、反硝化生物滤池、转盘过滤、臭氧催化氧化池、反洗泵房、提升泵房、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臭氧制备间、液氧站及其附属工程等。

  6、项目概况:宿州经开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泰五路 66号,处于金泰五路与宿固路交界。主要处理铁路以东区域的工业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日出水量 4.5 万吨。

  7、服务周期:4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深化和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8、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方,负责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及工艺管线施工工作;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等设计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厂家进行工艺合理性中试验证、工程配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联合体成员方分工范围以外的所有工作。
二、牵头方、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牵头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177511XW

  法定代表人:王堤

  注册资本:陆亿玖仟捌佰玖拾伍万陆仟捌佰壹拾肆圆整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91号

  经营范围:环保、节能设施研究、开发;环保节能设备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生产、销售;膜材料及膜设备的开发、制造及基于膜的工程技术咨询和工程服务;环保项目(水环境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生态工程及生态修复)的承建;环保设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污泥处理、废气处理及人工湿地、土壤修复)的项目投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建设、运营;市政供、排水管道检测、疏通养护、修复工程及技术咨询服务;市政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境内外市政、环境工程的勘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监理项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未经金融部门批准不得从事融资担保、吸收存款、代客理财等相关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152382810Q

  法定代表人:杨胜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零壹万圆整

  注册地:安徽省宿州市道东大街46号

  经营范围:承担一级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工程,土石方、公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标设备制造,机械设备、建材购销,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煤炭洗选加工运营、物业管理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修理、汽车货物运输(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约。
四、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公司虽已被确定为宿州经开区污水厂改扩建项目(EPC)中标单位,但是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