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国祯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9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9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8),公司董事长王颖哲先生、副董事长李燕来先生、董事李松筠先生、总经理石小峰先生(自2018年1月19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徐本勇先生、副总经理王立余先生、财务总监崔先富先生、人事总监谢娅女士及韩洪彬先生(2018年1月19日已辞去总经理职务)计划自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以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拟减持公司股票如下,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股东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比例
王颖哲 380,000 0.1243%
李燕来 227,500 0.0744%
李松筠 75,000 0.0245%
韩洪彬 150,000 0.0491%
徐本勇 177,500 0.0581%
石小峰 175,000 0.0573%
王立余 10,000 0.0033%
崔先富 202,500 0.0662%
谢娅 75,000 0.0245%
合计 1,472,500 0.4817%
2018年2月1日,上述董事、高管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经与股
东本人确认,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2月1
日期间均未减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董事、高管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与股东本人确认,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2017年10月31日至2018
年4月30日期间均未减持公司股票,其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上述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到期,如未来有减持本公司股票的计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