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国祯环保 公告编号:2018-044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水系整治工程C标采用专业分包模式建设,暂估合同价为人民币56,732.81万元,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38.8%;
2、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尽管合同书已对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一定的履约风险。
二、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年7月27日,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投资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项目总投资约513,988.96万元,详见公司(2017-090号)公告。
2017年9月7日,项目公司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在阜阳市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952,869,100元,其中阜阳市建设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5%;中证葛
洲坝城市发展(深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5.75%;公司出资
比例14.24%;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出资比例0.01%。
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葛洲坝集团”)签订了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总承包合同及相关文件,同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中国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阜阳城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部履行主合同中的全部义务。葛洲坝集团愿将其主合同项下工程施工水系整治工程相应工作任务委托给公司实施,近日双方签订了《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水系整治工程C标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发包人:中国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或“甲方”或“葛洲坝基建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6034725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西坝建设路4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献勇
注册资本:4亿元
经营范围:可承担与公司建筑企业资质相适应的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总承包及相关服务;爆破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机械及建筑材料的加工、租赁和销售;工程质量检测(按所持有效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物业管理。普通仓储服务;高新技术产品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5.43%;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14.57%。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无经营性往来。
中国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授权中国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部处理与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相关事宜。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和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授权中国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阜阳城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部处理与之相关事宜。
乙方: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和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
鉴于:
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总承包合同及相关文件,同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中国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阜阳城区水系综合整治项目部履行主合同中的全部义务。甲方愿将其主合同项下工程施工水系整治工程相应工作任务委托给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且乙方自愿接受并向甲方保证其拥有实施本合同所有工作任务所需的各类资质、资源及能力。
1、工程名称: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水系整治工程C标。
2、工作范围和内容
(1)工程内容: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设备安装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景观及绿化工程等。
(2)工程范围:窦棚沟、西城河、南城河、东城河、二里井河、东清河、莲花沟、七里长沟芦桥沟河道整治工程、景观及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3、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3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
4、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暂定价格为人民币56,732.81万元,上述合同总价为估算价格,最终按工程量清单单价及本合同约定计量规则计算,以甲方确认结算金额为准。
5、工程进度款支付
(1)付款周期:按月支付,但当月经审核的计量款须达到签约合同价的1%,否则应累积至下个支付周期中支付。
(2)进度款审核和支付:甲方收到监理人签发的经政府授权机构和跟踪审计单位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向乙方签发支付证书的期限:15个工作日。甲方在收到项目公司支付的相应进度款向乙方支付进度款的条件及期限:甲方在收到项目公司支付的相应进度款并在乙方按本款第(4)目完成增值税发票认证后的4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的进度款支付给乙方。
(3)进度款支付比例:月支付比例为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编制的进度款金额的70%,剩余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在经政府审核通过后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全部完成后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国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本次顺利签订《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水系整治工程C标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估价为人民币56,732.81万元,约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38.8%,顺利实施本项目,不仅有利于推进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的实施,为公司未来年度业绩稳定增长提供保障,同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度布局河道治理、流域治理等业务板块,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为后续更多项目落地及实施产生积极影响,此次合同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阜阳市城区水系综合整治(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标段二)水系整治工程C标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