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国祯环保 公告编号:2016-002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汕
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牵头人)、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组成方)组成的联合体收到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来的《工程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公司参与的联合体为“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污泥处理中心项目(厂区部分)BOT”中标单位(详见公司2015-038号公告)。
该项目设计规模为17万吨/日,其中一期规模6万吨/日,污泥处理中心为100吨/日,总投资为16,744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1.250元/吨;污泥处理服务费99.000元/吨;特许经营权:25年。根据联合体协议及与牵头人签署的合作协议,本项目牵头人(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公司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持。
近日,公司与潮州市瑞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系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为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污泥处理中心项目专门成立的项目子公司)签订了《潮州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方:潮州市瑞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鲁
成立日期:2015年5月4日
地址:潮州市枫春路枫荫亭凤新大厦十一层2号办公楼1103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污水和污泥处理的项目投资、建设;污水和污泥技术处理服务及技术开发。
承建方: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潮州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
2、合同总金额:暂定54,079,180元人民币
3、本合同属于设备集成总包合同,由公司负责潮州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二、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如顺利履行,将增加公司本年度的销售收入,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会产生积极影响。
三、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存在因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层面的变化、运营风险等可能导致合同的顺利履行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潮州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