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 732,000 股。因公司 2021 年扣非后净利润不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注销 5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32,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252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4.8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由于已满两年未满三年,故参照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2.10%进行核算,本次回购价格为 5.06 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为 3,513,600 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3、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89,789,018 股减少至 289,057,018 股,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再无剩余限制性股票且实施结束,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其他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19 年 8 月 28 日至 2019 年 9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王应宗、王华君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已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向 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8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9.94 元/股。
7、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95 元/股。
8、2020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因首次授予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 30,000 份,以及因 2019 年业绩未达成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注销 6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1,380,000 份,本次注销的期权数量共计1,410,000 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
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完成。
12、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因首次授予的 1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 股,以及因 2019 年业绩未达成第一个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注销5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84,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14,00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完成。
13、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因首次授予的 6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 240,000 份,以及因2020 年业绩未达成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注销 5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 915,000 份,本次注销的期权数量共计1,155,000 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该
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完成。
16、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因首次授予的 5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2,000 股,以及因 2020 年业绩未达成第二个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注销5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32,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94,00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完成。
17、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9、2022 年 7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因公司 2021 年扣非后净利润不满足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注销 5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为 915,000 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该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完成,至此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再无剩余股票期权。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18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公司 2021 年扣非后净利润不满足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对应回购注销的 52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为 732,000 股。
综上所述,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732,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2526%。
三、回购注销价格及调整依据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数 289,789,0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0.5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4,489,450.9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完成,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大于 1。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4.85-0.05=4.8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由于已满两年未满三年,故参照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2.10%进行核算,本次回购价格为 5.06 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为 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