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在执业过程中遵守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拟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
中审众环是一家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4)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5)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6)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2021 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3、业务信息
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2020 年,中审众环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9 家。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
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8,107.53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2 家。
4、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拟):李建树,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起为富邦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喻俊,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起为富邦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邓四斌,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起为富邦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1)独立性和诚信记录: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45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人次,行
政管理措施 4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邓四斌,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喻俊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 1 次行政监管措施。项目合伙人李建树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 2 次行政监管措施,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日期
对于当代明诚 2018 年年年报审
李建树 2020.4.30 行政监管措施 湖北证监局 计执业项目相关问题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对于当代明诚 2018 年年年报审
喻俊 2020.4.30 行政监管措施 湖北证监局 计执业项目相关问题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对于神雾节能 2019 年年年报审
李建树 2021.1.7 行政监管措施 江西证监局 计执业项目相关问题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6、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报酬暂定为 65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 万元。财务审计费用与 2021 年度同比保持不变。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了公司 2021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并能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应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中审众环最终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备查文件。
(五)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