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19-061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9 年 9 月 27 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350 万份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80 万股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9 年 9 月 27 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和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日,授予 64 名激励对象 35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62 名激励对象 280 万股
限制性股票。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19 年 9 月 27 日
2、授予数量: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为 350 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28,905.70
万股的 1.21%。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64 人,包括公
司公告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行权价格: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9.94 元。
5、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日起计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股票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行权期 次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行权期 次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行权期 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行权期 留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预留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行权期 留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预留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三个行权期 留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
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 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期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3%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考核条件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条件相 同。若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在2019年,则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 度。若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在2020年,则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期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3%
第二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0%
第三个行权期 以 2018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38%
注:净利润考核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 激励计划实施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当期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 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当期可 行权份额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 象依据上一年度考核分数对应的系数进行行权。激励对象的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由公司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约占股票期权总数 约占目前股本
权数量(万份) 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冯嘉炜 副总经理 15 3.75% 0.05%
黄安莲 副总经理 15 3.75% 0.05%
刘世生 副总经理 15 3.75% 0.05%
周志斌 副总经理 10 2.50% 0.03%
严伟 财务负责人 10 2.50% 0.03%
罗亮 董事会秘书 10 2.50%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75 68.75% 0.95%
(业务)人员(58 人)
预留部分 50 12.50% 0.17%
合计 400 100.00% 1.3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9 月 27 日
2、授予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28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28,905.70 万股的 0.97%。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62 人,包括
公司公告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95 元。
5、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 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 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4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 3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