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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0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5:00至2019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288号武汉诺唯凯工程技术中心。

    (3)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72,763,1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7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23,120,5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23,293,5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6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6,151,0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3%。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49,469,5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1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6,969,5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07,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6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弃权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07,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6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07,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6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07,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的87.22%;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07,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6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07,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6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07,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6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07,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6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07,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6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07,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6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07,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6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807,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65,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2%;反对2,955,4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仁宗先生、方胜玲女士、许秀成先生、宋功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3.1、选举王仁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93,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151,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16%。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3.2、选举方胜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