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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7

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18-030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更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于2018年4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

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 288 号武汉诺唯凯工程

技术中心。

    (3)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周志斌先生。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

股份74,432,8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574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 11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

份74,319,0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482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 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份

11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1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1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1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8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209%;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676%;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115%。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8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209%;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676%;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115%。

     3、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8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209%;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676%;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115%。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88,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9%;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6725%;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676%;弃权

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4599%。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8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209%;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676%;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115%。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8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209%;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676%;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115%。

    7、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88,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9%;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3%;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6725%;反对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2160%;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115%。

    8、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8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209%;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676%;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115%。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8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209%;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676%;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115%。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88,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9%;反对 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3%;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6725%;反对2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2160%;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11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8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209%;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676%;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11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89,2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4%;反对 2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209%;反对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8676%;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1115%。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