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16-077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的简述
1、2016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份来源:股票增值权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富邦股份股票作为虚拟股票标的。
(2)标的股份数量: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虚拟标的股票总数为 48万份,相当于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38%。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为公司外籍员工,激励对象合计5人。
2、2016年 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其主要内容为:
(1)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日: 2016年12月 28日。
(2)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和股票增值权数量无变化。
3、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增值权授权日起6年。每份股票增值权自授权
日起6年内有效。
4、等待期
指股票增值权授予后至股票增值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期限,本激励计划等待期为2年。
5、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自本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24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本次授予增值权行权期及各
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累计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增值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25%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25%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25%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25%
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业绩考核要求
2017—2020 的四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相比2015年,2017年“富邦股份”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荷兰
诺唯凯”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行权期 相比2015年,2018年“富邦股份”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荷兰
诺唯凯”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9%
第三个行权期 相比2015年,2019年“富邦股份”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荷兰
诺唯凯”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第四个行权期 相比2015年,2020年“富邦股份”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1%;“荷兰
诺唯凯”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3%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荷兰诺唯凯”指“富邦股份”的子公司HollandNovochemB.V.
公司依照业绩考核目标的综合完成率决定行权比例:
综合完成率 行权比例
超过100%(含) 100%
低于100% 0
其中,综合完成率=“富邦股份”净利润增长率的完成率×40%+“荷兰诺唯凯”净利润增长率×60%
净利润增长率的完成率=净利润增长率的完成值/净利润增长率的目标值,如净利润增长率为负值,则净利润增长率的完成率以0值计算。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作废处理。
7、根据《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在行权年度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其按相应比例进行行权;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则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即被取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6年12月15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6年 12月 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股票增值权的获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增值权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种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 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股票增值权数量与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日:2016年12月28日
2、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对象及数量:
股票增值权的数 占授予总数
序号 姓名 职位
量(份) 的比例
JohnannesReginald AreaManager
1 FelixBrennenraedts 80,000 16.67%
Process
2 MarcelGaasbeek ManagerGeneral 80,000 16.67%
股票增值权的数 占授予总数
序号 姓名 职位
量(份) 的比例
Support
3 ChirstianusTheodorus ProductSpecialist 80,000 16.66%
Groenen
SalesManager
4 GerardusJacobus Process 120,000 25%
Imming
FertilizerProduct
5 AlexPeterNeerings Specialist 120,000 25%
3、本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期规定价格
本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期规定价格为每份24.74元。
4、本次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期规定价格的确定方法
公司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富邦股份标的股票平
均收盘价。
5、授予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共 5名,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48万份。
五、股票增值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