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6 证券简称:飞天诚信 公告编号:2021-053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9 号汇智大厦
B 楼 17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80,077,86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3.07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79,352,5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90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725,3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735%。
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称“中小股东”)9 人,代表股份 725,4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735%。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180,020,6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82%;反对 57,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071%;反对 57,26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9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指派郎艳飞律师、王蕊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