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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诚信: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证券代码:300386         证券简称:飞天诚信        公告编号:2018-031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8

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3:30在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楼17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70,081,06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4.60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70,075,86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4.604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2%。

      出席会议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称“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3,6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6%。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270,081,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270,081,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270,081,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270,081,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分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270,081,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270,081,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7.《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270,081,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270,081,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获得本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指派郎艳飞律师、邵森琢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5日